TOP
回簡目 1/1
錯誤通報 友善列印
職官名稱
安平縣知縣
年表
品級
正七品
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知縣掌一縣治理,決訟斷辟,勸農賑貧,討猾除姦,興養立教。凡貢士、讀法、養老、祀神,靡所不綜。清史稿校註,卷123,頁3329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上級職官沿革說明轄區治所參考文獻
光緒13年-光緒21年1887-1895臺南府知府光緒十三年九月初七日(1887.10.23)改臺灣府為臺南府,附郭臺灣縣為安平縣。(光緒)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(1895.4.17)清政府被迫簽訂中日《馬關條約》,將臺灣省割讓於日本。安平縣安平縣清代政區沿革綜表,頁520-521
參考文獻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1冊,卷29,頁369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25-227
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110-114
中國行政區劃通史:清代卷,頁312
更新日期
2016/01/15
Apr 2 2024 18:08:27
systemdb/1st(0)